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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评信息

2024年《上海万通职业技能培训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信息公开

建设单位

上海万通职业技能培训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上海万通职业技能培训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建设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书院镇丽正路1517

建设项目存在的

职业病危害因素

存在的主要职业病

危害因素

臭氧、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按MnO2计)、一氧化碳(非高原)、电焊烟尘、其他粉尘(金属粉尘)、砂轮磨尘、电焊弧光、噪声

检测结果

 

本次定期检测的作业场所中,氩电联焊学员操作工和培训导师的噪声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其余各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均符合GBZ 2.1-2019及其第1号修改单(国卫通〔2022〕14号)《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限值要求。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

王云、朱臻杰、曹天硕、吴炜、马涛、王加平、刘智伟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王鹏方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时间

2024.02.20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1.本次定期检测结果显示氩电联焊学员操作工和培训导师存在噪声超标现象,用人单位应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规范、标准要求采取以下措施:(1)在满足工艺流程要求的前提下,宜将高噪声设备相对集中,并可采取相应的隔声、吸声、消声、减振等控制措施,以减少设备固有噪声强度;(2)为减少噪声的传播,宜设置隔声室。隔声室的天棚、墙体、门窗均应符合隔声、吸声的要求;(3)合理安排休息时间,减少作业人员岗位作业时间,并做好休息室的隔声措施;(4)用人单位应加强对作业人员防噪耳塞(耳罩)佩戴的指导和督促,并及时更换,确保个体防护用品的有效性;(5)严格落实各岗位作业工人职业健康检查制度,发现噪声职业禁忌症者,应及时调离噪声岗位,并妥善安置。

2.培训导师在为学员指导时未佩戴防尘毒口罩、耳罩、防护手套、防护鞋、工作服等个体防护用品,二保焊操作位、手工焊操作位、氩电联操作位、火焰切割操作位的劳动者未佩戴防尘口罩,等离子切割操作位的劳动者未佩戴防护面罩和防尘口罩,用人单位应当督促、指导劳动者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不得发放钱物替代发放职业病防护用品。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对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确保防护用品有效。

3.用人单位应根据各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情况,对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进行岗前、岗中、离岗职业健康检查,体检项目应全面,需要复查的应当根据要求及时进行复查,并做好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工作,检查结果应及时告知作业人员,发现职业禁忌、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病的情况及时采取科学合理的处置措施,保障员工职业健康安全。

4.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特性和检测结果,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为严重,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健委〔2021〕5号)第二十条的规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并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和劳动者公布。

5.本次检测在其日常负荷及正常工况下进行,用人单位的生产负荷及工况如有重大改变,应对受其影响的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另行检测或评价。

 

附图

注:1.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和法律、法规规定可不予公开的除外; 

2.如预评价报告未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的,只需列出可能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及检测情况等相关内容可不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