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心

职评信息

《芬德化工(上海)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信息公开

用人单位

芬德化工(上海)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爱萍

单位地址

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城中北路13991幢厂房

项目名称

芬德化工(上海)有限公司

评价类型

现状评价

简介:

芬德化工(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芬德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31日,是由德国PFINDER INTERNATIONAL GMBH独资的企业,是在德国以外的第一个且是唯一一个生产、销售基地。公司位于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城中北路1399号,为租赁上海里祥精密模具有限公司的空置厂房进行生产加工(权证号:沪房地青字(2010)第012076号),主要从事工业用蜡及相关溶剂产品的生产、加工。因公司调整产品规划,建厂至今相关溶剂产品未生产过。

本次评价所涉及的生产、生活内容为用人单位各生产车间及公辅设施,主要包括水性蜡生产车间(水性蜡1生产线)、空压机房、配电房、维修间、实验室、危废仓库、保温仓库、仓库、门卫室、消防泵房等。

用人单位水性蜡2、水性蜡3产品共用一条生产线,现有停用废水处理设施和水处理室仅提供水性蜡2产品配套使用,因水性蜡2产品2016年7月开始试生产,陆续试生产若干批次产品后于2017年年底停产至今,其配套废水处理设施和水处理室相应启停。2017年至今水性蜡3产品未生产。因产业调整,用人单位溶剂型蜡生产车间自2022年8月停产至今,据用人单位介绍今后不再进行溶剂型蜡的生产。故本次评价范围不包括溶剂型蜡生产车间、水性蜡2、水性蜡3产品生产线以及水性蜡2产品配套的废水处理设施和水处理室。

评价相关人员

现场调查人员、时间

现场调查人员:王加平、陈于

现场调查时间:2023.6.2

现场采样人员、时间

现场采样人员:王云、朱臻杰、陈于、曹天硕等

现场采样时间:2023.7.21、2023.7.22、2023.7.24

实验室检测时间

实验室检测时间:2023.7.20-28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李爱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石蜡烟、噪声、高温、工频电场、电焊烟尘、电焊弧光、一氧化碳、二氧化氮、臭氧、锰及其无机化合物、砂轮磨尘、石蜡等

检测结果

本次检测的化学有害因素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限值要求。

本次检测的噪声、高温、电焊弧光和工频电场均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限值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芬德化工(上海)有限公司属于“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行业代码C2669。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芬德化工(上海)有限公司属于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专用化学产品制造,风险分类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

用人单位在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石蜡烟、噪声、高温、工频电场、电焊烟尘、电焊弧光、一氧化碳、二氧化氮、臭氧、锰及其无机化合物、砂轮磨尘、石蜡等。

用人单位总体布局、建筑物功能分区、设备布局、生活辅助设施、职业卫生检测、岗位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个体防护用品等符合要求。

用人单位建筑设计卫生、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部分符合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为:(1)建筑设计卫生(部分作业点的照度不符合GB50034的要求);(2)职业卫生管理制度(①警示标识张贴不完善;②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不全面;③部分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不全)。

建议:

<1>完善车间采光照明的设置

根据《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的要求,用人单位应增加水性蜡生产车间投料操作位、水性蜡生产车间浇注操作位、办公区等场所的照度,使之满足《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的相关要求。

<2>完善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的设置

经现场调查发现用人单位厂区内设有警示标识,但是不全面。建议用人单位在现有已设置的警示标识基础上进行完善。

<3>落实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制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且检测项目应覆盖员工接触的所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特别是对于高温的检测应安排在夏季最热月进行。

<4>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按照《关于启用“上海市职业病危害申报系统”的通知》(沪卫职健便函〔201943)的规定,及时、如实向所在地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并接受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5>用人单位搅拌罐和暂存罐涉及受限空间作业,相关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 205-2007)的相关要求进行作业。作业人员作业前应了解操作设备情况,严格按照作业程序进行操作和防护,对每一次检修、维护作业都给予足够的重视,操作前应检测设备内相关的化学物含量和氧含量,并做好个体防护和现场监护工作,进入密闭空间作业人员应佩戴便携式报警装置和供气式防毒面具,以保证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1.细化所设职业病防护设施对有害物质收集、净化及排放方式的分析;

2.补充高温职业中暑、受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措施的分析与评价;

3.细化设备检维修作业方式及防护措施分析;

4.补充防高温中暑、防烫伤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设置调查分析;

5.专家提出的其他修改意见。

现场照片

以上仅为公示信息,具体内容以上报的正式报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