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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评信息

2021年《上海枫漓膜技术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信息公开

建设单位

上海枫漓膜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上海枫漓膜技术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建设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岳和村130号

建设项目存在的

职业病危害因素

存在的主要职业病

危害因素

聚乙烯粉尘、噪声

检测结果

 

本次定期检测的作业场所中,磨粉操作位的噪声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其余)各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限值要求。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

陈于、倪晓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王兴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时间

2021.11.15~2021.12.2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1.本次定期检测结果显示磨粉操作位存在噪声超标现象,用人单位应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规范、标准要求采取以下措施:(1)在满足工艺流程要求的前提下,宜将高噪声设备相对集中,并可采取相应的隔声、吸声、消声、减振等控制措施,以减少设备固有噪声强度;(2)为减少噪声的传播,宜设置隔声室。隔声室的天棚、墙体、门窗均应符合隔声、吸声的要求;(3)合理安排休息时间,减少作业人员岗位作业时间,并做好休息室的隔声措施;(4)用人单位应加强对作业人员防噪耳塞(耳罩)佩戴的指导和督促,并及时更换,确保个体防护用品的有效性;(5)严格落实各岗位作业工人职业健康检查制度,发现噪声职业禁忌症者,应及时调离噪声岗位,并妥善安置。

2.用人单位应根据各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情况,对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进行岗前、岗中、离岗职业健康检查,体检项目应全面,需要复查的应当根据要求及时进行复查,并做好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工作,检查结果应及时告知作业人员,发现职业禁忌、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病的情况及时采取科学合理的处置措施,保障员工职业健康安全。

3.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健委〔2021〕5号)第二十条的规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职业病危害一般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并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和劳动者公布。

 

以上仅为公示信息,具体内容以上报的正式报告为准。 

附图

注:1.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和法律、法规规定可不予公开的除外; 

2.如预评价报告未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的,只需列出可能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及检测情况等相关内容可不填写。